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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说这火球童子。
【耳食录】中有记载。
昔长安市中有二小儿,一红衣,一白衣,红衣者过人门前,则以一红球抛掷地上,白衣者随而拾之,以为笑乐..........白衣者不能尽拾,遂相连而去,馀球亦不见....
次日,市中火大作,红球所掷之家,荡为灰烬.......
大概便是说,长安集市以前有俩孩子,一个穿红衣,一个穿白衣。
俩人喜欢玩一种抛球捡球的熊孩子游戏。
红的丢,白的捡,跟遛狗似的。
红的会越丢越快,白的渐渐捡不完以后,便会起大火,红球落地所在的人家,会被火烧的一干二净。
速度极快,普通的水想扑灭,特别难。
而且火球童子,还特别喜欢跑到热闹人多的地方当显眼包,玩这种倒霉游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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